7、宁某贪污近千万,被检察院单独起诉至北京某中级法院,拟求刑无期以上,经陈律师运用控、辩、审三方协商交换的诉讼策略,最后被告人仅被判刑五年。(陈枢律师亲办案件)

宁某涉嫌贪污中国某集团公司援外物资货款近千万元,某检察分院经研究认为数额巨大,性质严重,因此将宁某作为贪污主犯单独起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,拟求刑无期以上。

陈律师受托后,认为被告人如果无罪就该坚决抗争,如果有罪就应该运用策略,尽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减轻。而被告人宁某在本案中没有任何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,陈律师经说服被告人后,同公诉人和中级法院进行了多轮控、辩、审三方协商,最后确定:被告人宁某同意认罪认罚,控方、审方同意按从犯判处。最后仅判处宁某有期徒刑五年。

陈律师采用认罪认罚从轻从宽的诉讼策略,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被告人十分满意,而且控方和审方也很满意。实现了控、辩、审三方的和谐融洽。

 

主任律师—陈枢

中国百强大律师陈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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